施耐德向正泰支付2300万美元(1.5750亿元)了结断路器侵权诉讼

2009-04-16 10:03:34 作者:厦门电气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施耐德向正泰支付2300万美元(1.5750亿元)了结断路器侵权诉讼
正泰和施耐德的纷争由来已久。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在国内外提起了近20起针对正泰的侵权诉讼。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从1999年开始,施耐德曾先后在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对正泰提起多个专利侵权指控。在法国,施耐德获得了全面胜利,在整个欧洲地区,不少诉讼还在进行中,但基本处于与施耐德有利的状况。
   业界猜测,双方达成的全球和解或许意味着,双方亦将停止在全球范围内的诉讼。
世界低压电气巨头法国施耐德与中国民营企业正泰集团的专利侵权纠纷案,4月15日在杭州达成和解。施耐德向正泰支付补偿金1.5750亿元,中国商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由此尘埃落定。
  
法国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同意向中国正泰(CHINT)公司支付2300万美元,以了结一起专利诉讼 ,这一和解金额创下中国知识产权案的最高纪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表示,这次和解对外国公司来说是一记“警钟”,说明它们被主张自 己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国公司起诉的风险越来越大。
  传统上,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的损害赔偿金额都很小,而且原告通常是外国公司,起诉中国公司 侵犯知识产权。
  施耐德案件之所以引起在华外国公司的注意,是因为它颠覆了传统样式:原告是中国公司,而 损害赔偿金额巨大。
  2007年,中国浙江省温州市一法庭判决施耐德在一起专利诉讼中败诉,应向原告正泰集团 (Chint Group)支付损害赔偿金3.3亿元人民币(合4800万美元)。正泰集团是低压设备生产商。
  随后施耐德向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但昨日该公司同意就此案达成和解,愿支付原赔偿金额的 一半左右。
  浙江省高院昨日表示,施耐德须在15日内支付和解金额,否则将强制其支付全部赔偿金。
  施耐德中国区总裁杜华君(Guy Dufraisse)昨日告诉英国《金融时报》,该公司“乐意停 止对抗”。
  上海知识产权咨询公司罗思(Rouse & Co)的艾略特•帕佩佐治(Elliot Papageorgiou) 表示:“这种数量级的和解金额,将鼓励中国专利拥有者起诉外国竞争对手。”
  他表示,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已大幅增加,尤其是实用新型或“微型”专利,此类 专利相对容易获得,但在法庭上难以胜诉。
  去年,中国公司共获得17.5万项实用新型专利,外国公司获得1500项。
  富理达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上海代表处专利专家孙嘉鸿(Catherine Sun)表示: “正常情况下,中国企业前往美国或欧洲时,我们忠告他们可能会遭到起诉。我们从未告诉来华的 外国公司,他们可能会被起诉——我们告诉他们,他们的产品可能会被模仿。现在,我们应 该告诉他们:中国公司在本土申请专利的越来越多。外国公司在中国也会面临大笔赔偿金。”
  
   2006年7月,正泰集团以天津施耐德生产的断路器产品侵犯其97248479.5号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其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天津施耐德立即停售并销毁5个型号的侵权产品,并提出了3.3亿元的高额索赔。诉讼期间,施耐德方曾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要求裁定正泰该专利无效的请求,但遭驳回。徐志武表示,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审查方面的最权威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行政判定,随后成为正泰战胜施耐德的有力依据。2007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施耐德败诉,须向原告温州正泰集团支付高达3.3亿余元的赔偿,并被勒令停产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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